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明确程序化交易报告及过渡期安排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明确程序化交易报告要求和过渡期安排】为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规范交易行为,维护期货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发布程序化交易报告要求和过渡期安排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应当履行程序化交易报告义务的交易者范围,包括1个内出现10次以上1秒钟内10笔(含)以上报撤单等4种情形。 程序化交易者报告内容涵盖账户基本信息、交易和软件信息等。信息发生重大变更,需在30个内报告。期货公司等机构要对相关信息核查,无误后按规定时间向能源中心报告,还需定期核查,督促未按规定报告的客户改正。 程序化交易报告路径方面,客户按要求报告,期货公司等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程序化交易报告系统报告,非期货公司会员等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报告,高频交易者报告要求另行通知。 对于2025年10月9日前已从事程序化交易的相关主体,过渡期安排包括:2026年4月8日前,期货公司等与客户签订委托协议;自2026年4月9日起,未按规定报告的交易者不得从事程序化交易;能源中心可要求对高频等异常客户的技术系统进行测试。 监管要求上,对违反规定的程序化交易者和相关机构,能源中心将责令改正,并可采取多种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相关细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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