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Connor 火必交易所 2025-10-08 9 0

2025年8月25日,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他人提供的多种担保事宜。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除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外,对外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方要有实际承担能力;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也需反担保;为控股、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风险控制措施。

对外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时需满足特定的董事同意比例,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另有审议要求。超越董事会审批权限的需股东会审批的担保,要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有明确的审批程序,职能部门提交申请及报告,总经理审核后呈报董事会。董事会在审议时要对多种情况进行审慎判断,对于一些情形不得提供担保。

在担保额度方面,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一定比例、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等多种情形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或合营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进行额度预计和调剂。

经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及时披露相关内容,出现特定情形如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等也要及时披露。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担保合同需明确多项条款,且要与被担保人签订反担保协议。公司要妥善管理担保合同资料,关注被担保人情况,若到期需展期要重新履行审批程序。独立董事有权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对违规担保有相应处理措施,对失职人员也有处罚规定。该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来源:金融界

评论